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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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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7日 发改价格[2003]1384号公布, 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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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 主题: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 第一批 |
ISSUING DEPARTMENT : 公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ISSUE DATE : 发布日期: 10/07/2003 |
IMPLEMENT DATE : 生效日期: 01/01/2004 |
LENGTH : 长度: 745字 |
TEX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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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5号令,以下简称《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第一批)》,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将根据情况分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二、中央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价格成本 监审工作程序,组织对相关经营者的成本实施监审;目前尚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办法组织实 施成本调查审核。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价格管理方式的变化对已经公布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进行调整。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第一批)》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第一批)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第一批)
序号: 1 监审项目: 输配电成本 监审形式: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2年
序号: 2 监审项目: 民航运输成本 监审形式: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2年
序号: 3 监审项目: 铁路运输成本 监审形式: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2年
序号:4 监审项目: 单独定价的药品成本 监审形式: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
序号: 5 监审项目: 高等学校教育生均培养成本 监审形式: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1年
序号:6 监审项目: 管道运输成本 监审形式: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2年
序号: 7 监审项目: 中央直属和跨流域水利工程供水成本 监审形式: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时限:
注:已对经营者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的,当年不再实施定期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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