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铜版纸反倾销案延期公告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OO3年 第7号),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 |
| |
|
|
| |
|
|
SUBJECT : 主题: 反倾销案; 铜版纸 |
ISSUING DEPARTMENT : 公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已撤销) |
ISSUE DATE : 发布日期: 01/31/2003 |
IMPLEMENT DATE : 生效日期: 01/31/2003 |
LENGTH : 长度: 304字 |
TEXT : |
|
正文:
2002 年2月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11月 26日,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45号公告,公布了该案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该被调查产品立案 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的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48101100、48101200”,自2002年起,中国海关起用了新的税则号,原 48101100、48101200两个税则号取消,该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2年的海关进口税则号应为48101300、48101400和 48101900。
鉴于本案涉及公司较多且案件情况复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六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3年8月6日。
| |
|
|